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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因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公告,投诉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千三百四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OTXA-2510021310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里德堡原子长波接收机任务包研制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科微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2号楼一层2140

被投诉人1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道办事处书院东路3

被投诉人2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A209

相关供应商:清远市天之衡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之衡公司)

  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总部楼1-3D01号(一址多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投诉事项1天之衡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投诉事项2,质疑采购人代表身份的合法性,代理机构未依法答复质疑。3.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公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成立。

财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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