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评标专家张勇负面行为处理的情况通告
评标专家张勇(评标专家证书编号:510135276)于2022年3月4日参与了“友谊路与三环路连接线、友谊路中段道路及风貌整治工程智慧交通工程施工/标段”的评标工作,经本单位调查核实,在评审过程中,张勇给投标人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通建”)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为12分,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和北京通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北京通建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应该为15分,张勇的评标存在错误,但此次评标错误未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以上事实有招标文件、评标报告、证明等证据证实。
此次评标错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规定,属于《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分标准”第14条“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但对评标结果未造成影响”的负面行为,依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评标专家负面行为记分标准”第14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评标专家张勇的负面行为记2分。
经我局与省发改委沟通,张勇目前已不在四川省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无法对张勇的负面行为记分。我局工作人员4月8日至4月14日多次与张勇联系,希望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张勇的电话132****9171、133****8474为空号,189****4297一直处于通话中,发的短信未回复。
现我局将张勇的负面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你以后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公正廉洁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秩序。
成都市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