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一批新规正式落地实施。本文梳理与投标人直接相关的5项关键变化,助你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对招标人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对投标人的影响:如果你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明显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现在有更充分的依据提出质疑和投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明确:
对投标人的影响: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政府采购时,将不再因为"没有本地业绩"而被扣分。这对有技术实力但缺乏本地项目积累的企业是重大利好。
2026年,随着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落地,评标专家管理迎来AI升级:
对投标人的影响:这意味着投标文件的质量和差异化将更重要——过去那种"模板化"投标文件可能成为被怀疑围标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要求,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这意味着:
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已于2月1日起全面实施:
触发审查后,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提供完整成本证明,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无法证明合理性的,直接判废标。
对投标人的影响:低价抢标策略风险急剧上升,投标人必须建立科学的报价体系,确保每报价都有据可查。
面对这5项新规,投标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