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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中有关招标人代表的规定,是否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招标人代表?
答
您好,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招标人代表是否进入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选派的招标人代表需满足《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相应要求。 感谢您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合规性直接关乎招标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针对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是否必须有招标人代表” 这一行业核心关切作出权威答复。
这一答复既赋予招标人充分的自主决策空间,也明确了合规履职的刚性要点。当前,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全流程规范化、透明化、数字化要求不断升级,采购人差别歧视条款设置、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众多央国企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实务中面临政策把握不准、风险防控不足等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