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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财政部发布3138号政府采购公告,涉及项目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信通类车辆项目(第二次招标)(采购包1)。
该项目最早从2025年1月开始招标,但是第一次招标因为一个投标供应商重庆某汽车厂商复合型审查没通过而废标。
2025年6月再次招标,这次重庆某汽车厂商中标本项目,但是中标结果受到了质疑投诉,7月16日采购部门判定投诉成立,中标无效,采购人单位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宣布项目废标。
但是这一决定又遭到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投诉,投诉人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只有在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中还有其他的合格供应商不应该废标。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也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符合这种情况。
财政部调查后宣布投诉成立,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DZB(ZX)2024-106-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信通类车辆项目(第二次招标)(采购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被投诉人: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当事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消防救援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9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本项目评审有误;投诉事项7:本项目废标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7成立,本项目废标行为无效。
财 政 部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