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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正式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2026年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2025年目录相比
新目录在
集中采购品目、采购执行方式方面
存在多项调整
采购人需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将信息安全设备、家具、数据、存储服务及印刷服务移出集中采购目录,不再强制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人可按照分散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新增测试评估认证服务、一般会议服务两个品目。测试评估认证服务聚焦关键领域安全,通过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做到服务标准协同、服务保障专业;一般会议服务则实行全市联动框架协议采购,实现供应商优选与服务标准统一,进而提升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
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品目的小额零星采购,除“电梯”“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和“软件开发服务”三个品目外,其余通用设备及服务类项目实行“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有助于增强议价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规范性。
改变以往按地区分级设置的做法,在2026年目录中,将全省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设定为100万元,增强了政策的统一性和采购人自主采购权,便于采购人规范开展采购活动。
此次2026年目录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范围,强化了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执行效率。建议采购人及时根据自身采购需求及2026年目录要求,调整采购方案并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政策有效执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