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体系、AAA信用、企业资质、企业荣誉☞(点我左侧文字查看详情)
2015 年《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里,这些证书就已经被正式取消了,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
今天就根据这份文件,细说招投标里那些容易被 “错用” 的已取消资质。不管你是写招标文件的采购人,还是跑项目的投标人,这些过时的 “拦路虎” 应提前认清楚,别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再设这些资质,采购人要担责
很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是 “无意违规”,但法律后果一点不含糊: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将已取消资质设为资格条件,属于 “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歧视性条款”。
一旦被投标人质疑,采购人将面临:① 项目直接废标,重新组织采购;② 财政部门警告,最高 10 万元罚款;③ 直接责任人被通报处分。
投标人遇到这种情况也别慌,维权 3 步走:① 截图招标文件中的违规条款;② 下载国发〔2015〕27号官方文件作为依据;③ 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向财政部门投诉提交材料,监管部门会在 30 个工作日内答复。